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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事项内容:
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实施方案根据党的十九大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续三十年的政策要求,充分保障村民土地承包权益,结合福山村实际情况,现就土地延包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扣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保持稳定、长久不变“原则。严格执行第二土地轮承包到期后延长三十年相关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谨慎有序实施,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既解决好当前矛盾又为未来留有空间。(二)坚持尊重历史与现实原则。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二轮土地承包之后小组内依法进行“小调整”的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应当视为调整有效。(三)坚持稳定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确保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土地权益,不断探索具体实现形式,不搞土地私有化;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论经营权如何流转,不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发展,都不能动摇农民家庭土地承包地位、侵害农民承包权益。(四)坚持依法依规执行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相关法律实施。严格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办法》《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通知》《巴林左旗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政策。三、土地延包范围及具体办法(一)参与延包人员范围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参与延包土地面积 依据1998年《巴林左旗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书》中农户承包的土地地块、面积或计税面积作为延包面积。(三)延包原则1、已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现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定》的人员应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出的人员不参与此次延包。2、未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可补充认定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后的人员享有和承担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权利和义务,可进行土地延包。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二轮土地发包时已承包土地的可直接延包;二轮土地发包时未承包土地的户原则上维持原状。村集体有条件的可将依法收回的土地、预留机动地、依法开垦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延包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缺地少地户和无地户。原则上应优先解决1998年二轮土地发包以来未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自行调整造成户内缺地少地户的延包问题,剩余的土地可依据旗委、旗政府二轮土地承包方案补交“大会战”、“三提五统”等费用并按程序议定后,由村自行制定具体方案进行延包。4、新增人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定》进行成员认定,新认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和承担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次二轮土地延包中作为户内共有人进行延包。5、本次延包只对二轮土地承包时的地块中现存耕地进行延包,因国家、集体无偿征用的耕地或有偿征用耕地的征地补偿款交给村集体的,按被征用耕地的面积加上剩余面积共同参与此次延包;国家、集体有偿征用耕地征地补偿款归个人的,被征用部分的耕地不参与此次延包,剩余面积可参加此次延包。已退耕还林或被征用的耕地面积,不在本轮延包合同面积之内,已经退耕的林地和草地应当以林草管理部门下发的产权证为产权依据。6、如二轮承包的土地有权属纠纷的暂时不参与延包,待权属无纠纷后再进行延包。7、不在上述情况内的户,如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条件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规定进行认定,认定后享有和承担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等权利和义务。8、本次延包中,已经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的公务员不参与此次延包。已经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事业编、国有企业人员不予作为此次延包的户代表人。9、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已经将耕确权到本人名下或者其他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并在生存期间享受过特困待遇的,现已经整户死亡,村集体将其土地收回,优先依法延包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缺地少地户和无地户或者村集体收回进行发包。10、户主死亡的,整户家庭成员失联的,承包地暂由村集体经营管理。11、整户消亡的特困户,并且特困户无配偶、子女等法定赡养人的,村集中收回土地。四、延包工作程序(一)成立机构。福山村本次延包工作,首先在2024年10月12日前成立福山村土地延包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经各村民小组酝酿后,由村组织2/3以上的村民代表依法无记名选举产生,成员应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党员、网格员、村民组长。(二)动员培训。2024年10月20日前,组织召开延包工作小组培训,在镇政府的指导下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同时,各村应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并献言献策。(三)摸底核实。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村具体的摸排情况。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人口及承包土地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土地等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四是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重点摸清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情况和机动地存量利用情况。五是农户研包意愿及想法。六是承包管理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七是收集二轮土地台账承包合同等相关材料。八是对调查核实情况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四)制定方案。2025年4月30日前,结合调查核实的情况,化解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延包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处置意见,拟定方案。对拟定的方案在村内公示且不少于15天。公示结束后,延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村2/3以上代表同意基础上,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旗农牧局。(五)开展调查。2025年5月1日至7月31日,根据延包方案和调查核实情况,承包方家庭成员和承包地块等二轮延包信息,形成信息公示表等调查成果。(六)审核公示。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在调查成果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如果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由延包工作小组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包方负责人、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分类整理形成台账。(七)签订合同。202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根据公示结果,明确二轮承包到期延包的土地承包关系,更新、完善福山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中的家庭承包方式示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合同文本并组织签订承包合同。以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准确的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如不准确的另行组织纠错后进行更换。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统一变更。(八)资料归档。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一是由档案局出具延包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等相关规定,并开展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指导。二是整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承包方调查表、公示表、延包合同等资料,形成“一户一卷”的档案,并进行数字化。三是档案由档案局进行存档,农牧局和各乡镇存留复印件。本方案公示期间接受村民质询,修改完善后提交村民会议表决。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确保延包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本方案所规定条款若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抵触则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本方案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福山村村民委员会所有。林东镇福山二轮土地延包小组2025年4月 12 日后附:1、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工作小组2、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矛盾调解组3、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工作档案组4、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实地测量领导小组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工作小组组 长:刘 国副组长:陈玉新成 员:董海云 曹友利 夏昌军 王化民 刘玉民 郑 欣 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工作档案组组 长:刘 国成 员:陈玉新 董海云 曹友利 郑 欣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矛盾调解组组 长:刘 国副组长:陈玉新 成 员:曹友利 王化民 张革文 董海云 夏昌军 郝玉才 福山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延包实地测量领导小组组 长:刘 国成 员:曹友利 郭子龙 刘玉民 夏昌军 孟庆合 袁景祥林东镇福山二轮土地延包小组2025年4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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