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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定事项内容:
本村根据栋镇2020年先伏扶贫收益资金设置公益岗实施方案要求.确定我村符合条件的光伏公益岗补贴人员有5人.分别是方友河、赵春林、张雨、白银良,何祥。林东镇实施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截止日期于2021年9月30日.由于本村实际情况、以上5人分别于2021年6月1日开始上岗,执行工作.此五人·上岗6个月,工作截止日期停于2021年12月30日.工作上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780元的补贴。我村于2021年12月20日将以上6个月工资以现金形式进行发放.到个人、截止目前为止,我村已结清以上5人的6个月工资,剩余资金还在本村帐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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