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敖包镇
乌登村2024年第1季度“两委”集体议事决策情况
公开单位:乌登村
公开时间:2024年第1季度
会议时间 2024-01-09
会议名称 关于乌登村集体果树地竞价承包事宜的会议
议定事项内容:
十三敖包镇乌登村集体果树地竞价承包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其他方式承包土地(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土地)管理,增加集体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按照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经乌登村党支部、村委会提议,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把乌登村集体果树地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承包,特制定如下竞价承包方案,所有参与人即视为同意此方案和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受此制约。 乌登村集体果树地发包方为十三敖包镇乌登村村民委员会 一、竞买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并进行竞价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竞拍标的物情况,并愿意对所竞价标的物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此乌登村集体果树地竞价承包方案。 二、竞买人在缴纳竞价保证金后(该保证金未成交者三日内退付,不计息) ,凭缴纳保证金收据领取相应参拍标的物的牌号。三、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将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本次竞价保证金(不计息)在成交后抵顶承包款,最终中标者签订合同面积以在村委会、承包工作小组、买受人共同丈量亩数、四至(或GPS点)为准),待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 ,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后,买受人方可才正式有该标的物使用经营收益权。五、落槌成交后,买受人当日付清全部成交款和确定最终中标亩数和四至。若未付足或未按时付足全额款项者,买受人按违约论处,违约后竞价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六、竞买人竞标成功后,经营期间自行协调好与村民的关系。七、承包期限统一为贰拾年,自2023年月日至2043年月日止,承包费缴纳方式:首先一次性缴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年度的承包费用,其余承包费用从第二年起一次性缴清当年费用,承包结束的最后一个年度不交费用。八、本次土地竞价参与范围和方式为本村集体组织成员都可参与、通过公开竞价有偿承包方式发包,标的物交保证金后,才可有资格参与此标的物的竞标,标的物需有三个(包括三个)以上竞标者参加竞标,此标的物方可进行竞标,否则视为流标。标的物按序以增价竞价方式每亩在底价基础上最低以10元人民币为一竞价单位的举牌竞价形式,由主持人喊五声“还有无出价的”为准,若无人竞价,主持人即宣布本标的物竞价结束,由最后价高的为中标人。九、乌登村集体果树地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具体地块位置、面积如下:八号林地182.72亩,合计182.72亩,承包底价200元/亩/年,有意竞价者先行缴纳竞价保证金元。有意愿承包者自公告之日自2023年01月09日起2023年01月18日止,本人到乌登村委会报名,预交 20000元保证金。承包者中标后当日内交齐承包费,签订承包协议。联系人:王旭东 电话:13948766846 马玉臣 电话;13154840685 十、土地用途:用于经营果树,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林地(果树)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十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果树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3、保障买受人自主经营,不侵犯买受人的合法权益。4、在合同履行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5、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除有特殊规定外,土地补偿款由发包方所有,发包方可以按照承包方剩余承包年限所付的原承包费退还给承包方,果树所有权归发包方,果树补偿款也归发包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其所有权属确定,果树收益和青苗补偿归买承包方所有。十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果树林地。2、享有承包果树林地上的收益权;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4、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5、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依法利用土地。7、承包方在经营果树期间,要保证果树90%以上的成活率 。 十三、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方案解释权由十三敖包镇乌登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2023年01月09日
工作进展情况:
经过竞价于2024年2月4日由我村马玉良以每亩380元的价格承包,承包期20年,并签订了承包合同。
完成时限 2024-02-04
是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