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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关于申请临时救助(李清霞、王焕军、谭跃林)事宜一、根据民政的工作安排,对因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临时性救助,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救助。1.低保、贫困、特困供养因病住院,医疗救助后自付超过5000元,自费小于5000元的根据家庭情况是否救助。2.一般户家庭因病住院,经入户调查及收入测算,人均收入低于8268元。二、根据以上条件,通过两委入户,以下户符合救助条件。1.李清霞,家庭1口人,本人于2023年7月患脑梗死,并住院治疗医疗费用3万余元,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长期吃药,无经济来源。2.王焕军,家庭2口人,户主于2022年患肺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长年吃药并定期住院,医疗费用1万余元,导致生活困难。3.谭沃林,家庭2口人,户主2023年8月患脑梗死,在巴林左旗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1万余元,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将以上各户情况上报至林东镇民政办,并予以公示。参会人员签字:陈永林 辛艳明 张志 孟昭艳 孟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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